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、博士学位的规定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及学院实际,现将2026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。
2.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。
3.已获得硕士学位,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5年以上。
4.在管理或者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,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基础,并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,以第一完成人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,或出版过高水平专著。
5.具有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学习任务的时间与精力保障,能够按时修读并考核通过学位申请所需的全部课程。
6.须获得具有当年招生名额的指导教师的拟指导意向(指导教师在申请人报名前对其进行初步考察,确认其具备培养潜质,并愿意担任其导师)。有两名报考学科领域的专家推荐(副高级及以上职称)。
7.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。
二、招生学科专业及招生计划
学科专业代码 | 学科专业名称 | 招生计划 |
120100 | 管理科学与工程 | 15人 |
三、注册程序
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须按以下环节完成注册(否则申请注册无效)
(一)网上注册
1.注册时间
2026年6月10日9:00 - 6月17日17:00
2.注册网址
https://yzb.nwpu.edu.cn/
进入同等学力报名系统,申请人登录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,上传申请材料,提交注册申请。
(二)材料审核
1.审核时间
2026年6月24日前
2.提交材料
(1)《西北工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信息确认表》(系统报名后生成,须本人签字确认后扫描上传);
(2)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两面);
(3)两名报考学科领域的专家推荐信;
(4)硕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(可登录学信网https://www.chsi.com.cn/xwcx/index.jsp 进行认证);学历证书;如持国外学位证书者,须提交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”的学位认证报告;
(5)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、科研成果、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;
(6)外语水平证书;
(7)申请人简历(包含学习和工作经历、思想政治表现、工作成绩、科研成果、业务能力、理论基础、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)。
将以上(1)-(7)项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系统。
(三)综合评价
学院成立综合评价小组。评价小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及评价。并进行综合素质考核(包括笔试、面试等形式),具体方式和时间学院另行通知。
(四)确定拟注册名单
学院根据思想政治、业务表现及综合评价结果,择优确定拟注册名单。进入拟注册名单的申请人应按要求签署协议书。
(五)缴纳培养费
经研招办审核通过的申请注册人员均须按照协议和相关通知要求,完成新生报到及培养费网上缴纳手续(网址、时间另行通知)。完成新生报到及缴费后,学校给予正式注册。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注册。
四、课程学习
注册生效后,申请人根据学院要求,按照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,在学院指引下制订培养计划,选修研究生课程,开展相关学习及学位论文工作。申请人自正式批准注册我校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预申请资格起,一般应在6年内(入学当年9月1日算起)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并申请学位。
五、学位授予
申请人具备下列条件时,可向我校提出博士学位申请:
(一)获得硕士学位6年以上,完成有关学科的全部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。
(二)在教学、科研、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,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,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,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。
(三)已经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,其论文已通过由相关学科组织的预答辩、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等。
(四)满足申请学科所在学位分会的学术成果要求。
(五)未按时通过考试或提交学位论文的申请人,学校不再保留申请人的学位申请资格。
六、其他
(一)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,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,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,但不涉及学历,不颁发毕业证书。
(二)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在职人员学习期间,学校均不提供住宿。
(三)培养费15 万元,分三次缴纳,第一年缴纳8万元,第二年缴纳4万元,第三年缴纳3万元。申请人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学业,已缴纳学费不予退回。
(四)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期间,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。
(五)在申请过程中,申请人如被学校核查出申请材料舞弊造假或论文抄袭剽窃,学校将根据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;已授予学位者,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其学位。
七、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029-88431782(孙老师)
信箱:sunxin@nwpu.edu.cn
地址: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管理学院楼213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