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认定管理办法》要求,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科研训练学分的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流程
1.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(附件1)并附科研成果佐证材料。
2.学院组织认定并对结果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期间,学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学院须组织复核。
3.公示无异议后,各学院提交《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汇总表》(附件 2)、《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系统录入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 3)电子文档及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至电子邮箱 sjjx@nwpu.edu.cn,待返校后两周内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实践办公室。
4.教务处将学院提交的认定结果进行复核并导入教务系统。
二、认定要求 1.科研训练学分认定采用等级制,即“A”(优秀)、“B”(良 好)、“D”(合格)、“F”(不合格)4 个等级。
2.已经认定过的科研训练项目,不得重复申报进行认定。
3.学院应根据《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资料归档管理办法》 做好科研训练学分认定过程中相关材料的存档。
三、认定时间
请各学院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前完成科研训练学分认定工作,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。
联系人:张东岩 谢潇潇
联系电话:88430589
附件:
1.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申请表
2.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汇总表
3.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系统录入信息汇总表
西北工业大学教务处
2020 年 4 月 21 日